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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最新消息
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(下稱該校)辦理「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-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」比賽辦法

{{ $t('FEZ001') }} 洪鳴谷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說   明:
 一、依據該校115年2月4日臺藝大戲字第1151000678號函辦理。
 二、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,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,本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,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交流,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。
 三、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:
 (一)報名時間:115年2月23日(星期一)起至115年3月31日(星期二)止。
 (二)參賽資格:
  1、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。
  2、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,報名團隊僅1人者,須為新住民;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。
 (三)比賽日期:
  1、北區初賽:115年4月26日(星期日)。
  2、南區初賽:115年5月24日(星期日)。
  3、中區初賽:115年6月7日(星期日)。
  4、全區決賽:115年6月14日(星期日)。
 (四)比賽辦法
  1、舞蹈類型: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。
  2、參賽者須自備服裝、舞具、音樂。
  3、演出時間(含進退場):
   (1)A組:以3至5分鐘為限。
   (2)B組:以5至7分鐘為限。
  4、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「優等」隊伍晉級全區決賽。
 四、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「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-第十一屆新住民舞蹈比賽」比賽辦法。若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承辦人陳小姐,電話02-2272-2181轉2577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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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2-23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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